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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双招双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稳定供应链支持政策(46条)、人才优先支持政策(34条)
来源: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1-11-30 | 698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便于宣传安徽省培育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发展生态支持政策,近日,安徽省“四送一服”办公室依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印发相关政策文件,编拟《“双招双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343条)。本期推出稳定供应链支持政策(46条)、人才优先支持政策(34条),详情如下。


稳定供应链支持政策(46条)

1. 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取消港口建设费,继续执行船闸收费下调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货运车辆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皖发〔2021〕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人防办、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负责)

2. 对企业新建(购置)、改造的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车辆、终端冷藏设备等,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适当补助。(皖发〔2021〕9号,各市政府负责)

3. 由十大新兴产业链牵头部门按照市场化方式建立“创新+技术+产业+基金”创新产业联盟,畅通“科技语言”和“市场语言”交流渠道。(皖政办〔2021〕10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

4. 引导相关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共同凝炼研发需求,采取“揭榜挂帅”“竞争赛马”方式开展技术攻关。加快建设“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的科技大市场,持续发布、路演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业务场景,鼓励企业围绕场景进行市场开发和商业应用,构建科技成果交易转让、产业转化、资本支持、项目培育孵化一体化服务链条。(皖政办〔2021〕10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

5.鼓励产业链企业与供应链金融有机耦合,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链主”“群主”企业,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融资、融资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皖政办〔2021〕10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政府负责)

6. 鼓励龙头企业实施“龙头+配套”带动发展项目,通过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务外包及产品配套等方式带动中国声谷中小企业发展,对已签订“龙头+配套”合作协议且带动每款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每款配套产品50万元奖励。(皖政办秘〔2021〕71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负责)

7. 支持发力新基建,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在中国声谷园区率先布局,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新基建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承建单位可按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有关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每年对平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平台“双招双引”数量、服务企业收入、产品销售、孵化企业实际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实际运行成效良好的平台最高500万元奖励。(皖政办秘〔2021〕71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有关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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