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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双招双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稳定供应链支持政策(46条)、人才优先支持政策(34条)
来源: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1-11-30 | 6981 次浏览 | 分享到:

23. 面向区域产业特色,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省级按照不超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500万元。(皖政办秘〔2021〕8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24. 开展工业互联网诊断咨询服务。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加强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单位的合作,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成熟度评估、工业互联网技术基础性研究、重点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评估和资源诊断、企业智能车间(工厂)测试验证、工业互联网信息安全评估等服务。(皖政办秘〔2021〕8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25. 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云服务商、工业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开展对接。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省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皖政办秘〔2021〕8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财政厅负责)

26. 在芜湖、马鞍山等市具备条件的港口,对直航船舶开展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模式试点。降低报关单人工审核比例,实行口岸分类验放,进一步缩短进口矿产品、鲜活农产品等验放时间,对更多符合条件的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落实“先验放后检测”。(皖四最办〔2021〕1号,合肥海关、省港航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继续执行取消货物港务费、船舶检验费、船舶登记费等政策,继续执行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皖四最办〔2021〕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政府负责)

28. 支持相关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对引入上下游企业实施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1亿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按“三重一创”政策给予补助。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1—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基新材料企业,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单个招引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皖政办〔2020〕2号,所在地政府负责)

29. 对经认定的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皖政办〔2020〕12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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