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徽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秘书处电话
0551-63462007
安徽侨投宝
安徽侨投宝
安徽侨投宝
合肥高新区支持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
来源: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18-04-27 | 3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八条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双创孵化服务

  (一)鼓励区内企业、高校院所将闲置场地改造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并引进专业团队进行运营管理。对建成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10000平方米以上的科技企业加速器,经认定后,前3年按照双向约束原则,给予场地装修补贴、运营费用补贴,3年补贴总额为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备案孵化器入驻企业,按照高新区孵化器绩效考核办法,享受高新区孵化器相关支持政策;对新备案加速器入驻企业,享受高新区创新产业园房租补贴政策。

  (二)支持创新创业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设立专业化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高端智库等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服务,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对社会组织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优秀以上的,每家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第九条  建立以天使投资人为核心的创业导师体系

  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业服务机构建立以天使投资人为核心的创业导师辅导体系(包含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和专业人士等,每名导师需与创业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为创客提供各类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每家创业服务机构需建立不少于10人的创业导师信息库和工作台账,并报高新区备案。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对创业导师服务成效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创业导师给予2万元/人的奖励。

  第十条 强化知识产权对高端创新创业的引领作用

  鼓励区内企业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和PCT专利,对申报专利进行评审建库工作,对入库的高价值专利,给予10万元/件的奖励。鼓励区内企业申报国家专利组合专项计划和国家专利导航实验区核心企业,对新列入国家专利组合专项计划和专利导航实验区核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

  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党建工作平台
高层人才服务系统
12380网上举报
干部在线学习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