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在企业开办注销、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等18个领域提出了179条具体举措。
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
一、企业开办注销领域
构建优质高效、便捷透明、安全可靠的新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集成化“一网办理”,1个环节、1套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标杆城市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1.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共享”。探索涉企高频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2.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共享,推进建立完善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3.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集成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就业及参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1个环节、1套材料、1个工作日办结。
4.全面实行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对新办纳税人全面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5.探索企业开办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颗粒化和智能化办理,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
6.在同一县区范围内,对企业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行经营场所备案登记。为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开辟绿色通道。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7.对洗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探索水路运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固定办公场所、主要股东等信息变更后,无需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备案。
8.允许采用简化版公证文书办理港澳地区非自然人投资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建立长三角地区港澳投资企业公证认证互认机制。
9.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10.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
11.建成企业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查询系统,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皖事通”移动端等,提供全天候、足不出户企业档案查询、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