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华侨海外权益保护力度,营造更加宽松友好的海外华侨生存发展环境。
四、关于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建议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全国人大专门设置华侨委员会负责涉侨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6年开展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为依法保护侨界群体权益、促进侨务工作法治化建设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然而,目前针对华侨权益保护尚无专门法律,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护华侨权益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2015年、201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将制订华侨权益保护法列为研究项目,侨办等部门开展了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部分地方制定了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形成华侨权益保护的整体制度和机制保障,将散见在相关法律中涉及华侨权益保护的内容进行系统整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统筹进行制度设计;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增强海外侨胞对祖(籍)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发挥他们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促进国家统一、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交往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有利于适应当前我国公民移民国外的数量日益增多的趋势,加强对移民输出后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些年来,韩国、印度、以色列、菲律宾、俄罗斯等国针对侨民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在借助侨务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引进海外侨民人才、保持民族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我国开展华侨权益保护法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鉴于此,建议抓紧研究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侨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抓好落实,努力推动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