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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指南
来源:“安徽创新政策”公众号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5-04-26 | 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深化转化机制改革


1.在全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试点单位可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再将单位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


2.允许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


3.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服务平台。创建国家区域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合肥中心,推动校企共建“环高校创新经济圈”。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衍生的科技成果,建立“跟踪发掘—二次开发—转化孵化—迭代应用”的“沿途下蛋”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融合引领区,有序引导推广复制创新经验,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试验田。(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处0551-62603213)


二、加强科技成果供给


4.统筹设立10.5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攻关,支持省外科技力量落地安徽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重大处0551-62655281)


5.支持省内外高校联合安徽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是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型企业共同申报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经批准可获得博硕士研究生招生单列指标支持,属地政府给予“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最低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3000元/月、博士5000元/月,鼓励属地政府按项目额度给予企业一定比例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0551-62831838)


6.省财政稳定投入资金支持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科学中心处0551-62602731)对通过重组及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助。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支持组建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期择优给予研发项目经费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平台处0551-62616083)


7.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对质量较好、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市场应用程度进行评价,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新评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个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补助。(联系方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0551-6335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