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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指南
来源:“安徽创新政策”公众号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5-04-26 | 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深化转化机制改革


1.在全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试点单位可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部分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再将单位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团队),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


2.允许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


3.建设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服务平台。创建国家区域高校技术转移转化合肥中心,推动校企共建“环高校创新经济圈”。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衍生的科技成果,建立“跟踪发掘—二次开发—转化孵化—迭代应用”的“沿途下蛋”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建设融合引领区,有序引导推广复制创新经验,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发展试验田。(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创新处0551-62603213)


二、加强科技成果供给


4.统筹设立10.5亿元省科技创新攻坚专项资金,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开展攻关,支持省外科技力量落地安徽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重大处0551-62655281)


5.支持省内外高校联合安徽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是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型企业共同申报教育部安徽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经批准可获得博硕士研究生招生单列指标支持,属地政府给予“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最低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3000元/月、博士5000元/月,鼓励属地政府按项目额度给予企业一定比例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0551-62831838)


6.省财政稳定投入资金支持高水平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科学中心处0551-62602731)对通过重组及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助。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布局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支持组建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期择优给予研发项目经费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平台处0551-62616083)


7.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对质量较好、技术成熟度较高、具备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按照市场应用程度进行评价,构建可转化专利资源库。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新评定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经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评定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个中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补助。(联系方式: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0551-63356985)


三、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8.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企业专家占比不低于50%,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来自企业技术需求数不低于80%。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科研项目,产业创新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赋予企业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下放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开展“按薪定才”。探索产业急需人才“校招企用”新模式。(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企业处0551-62665113)


9.实施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支持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等予以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企业处0551-62665113)


10.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新增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10%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按研发费用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不超过50万元。(联系方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0551-62871935)


四、加快转化载体建设


11.支持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对年度绩效评价良好以上的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内建设的未来产业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0551-62602765)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试能力提升项目,按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0551-62601431)


12.启动顶尖孵化器建设,省级依据单个孵化器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给予运营奖补支持,每年对每个孵化器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最长可连续支持5年。支持顶尖孵化器靶向引进转化经验丰富的科学家、科技创投人才、知名职业经理人等,并纳入省科技人才支持体系,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赋予顶尖孵化器“自主荐才权”,省有关科技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支持。(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54379)


五、优化转化服务体系


13.发挥安徽创新馆“总枢纽、主节点”作用,建设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的安徽科技大市场体系,为供需双方提供精准对接服务,促进成果交易、培养技术转移人才、强化金融服务支撑、加强成果熟化孵化。(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4232)


14.支持安徽创新馆探索技术经纪(经理)人信用积分与从业佣金制度,推动建立技术经纪(经理)人事务所。(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4232)在省自然科研系列职称中增设技术经纪类别,量身定制职称评定标准条件,拓宽人才发展通道。(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人才处0551-62655987)


15.把中国(安徽)科交会打造成对接国内外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国内外知名科技盛会。举办安徽“双创汇”“长三角高校院所行”活动,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6861)


六、支持场景创新应用


16.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行动。(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54379)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三首”产品,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承担科技攻关任务取得的科技成果,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联系方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0551-62871778)


17.发布年度未来产业应用场景机会和能力清单,每年遴选一批省级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0551-62602765)


18.开展省级“十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遴选,对优秀的案例给予总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补助。(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人工智能处0551-62674421)


七、加快产业创新升级


19.省财政统筹安排5亿元左右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联系方式: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0551-62871759)


20.筹建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对纳入筹建名单的给予所在市最高1000万元奖补。(联系方式: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0551-62602765)


21.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对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可信数据空间、安全可控技术等应用研究,单个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补助。(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人工智能处0551-62653528)


八、促进金融深度赋能


22.打造“基金丛林”,推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募投运营,提高科技产业投资布局比例,服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起组建S基金,拓宽基金退出渠道。按照企业初创期成长的周期规律,设立总规模超150亿元的天使基金群,天使基金的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可达80%。(联系方式:安徽省委金融办协调二处0551-62603738)


23.实施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提质扩面行动,力争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推进“共同成长计划”主动对接赋权改革单位,创新开发“成果转化贷”等信贷产品。(联系方式: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金融研究处0551-63691124)全面推广“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联系方式:安徽金融监管局统信处0551-65192779)


九、加快科技人才集聚


24.建立科技团队项目库,分季度集中向省有关天使基金推荐,天使基金管理人按照市场化机制开展投资尽调和支持决策。(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合作处0551-62654531)


25.对经认定符合全职引进标准条件,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的A、B、C、D类的高精尖缺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为E类人才提供人才公寓。(联系方式:安徽省委组织部人才服务协调处0551-62609381;安徽省人社厅人才综合服务中心0551-62998285)


26.对新设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不少于50万元、30万元设站补贴。新进站博士后给予2年最高30万元生活资助,博士后科研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评选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择优资助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到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研究、短期培训、学术交流活动,给予最高40万元资助。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博士后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联系方式: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0551-62614559)对新建备案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资助。(联系方式:安徽省科技厅人才处0551-62655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