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宣传安徽省培育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发展生态支持政策,近日,安徽省“四送一服”办公室依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印发相关政策文件,编拟《“双招双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343条)。本期推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81条),详情如下。
安徽省“双招双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清单
产业发展支持政策(81条)
1. 鼓励各地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财力的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补助。对新建具有重大科技创新突破的新兴产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皖发〔2021〕9号,各市政府负责)
2. 支持各地对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各类机构、行业协会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基金招商,基金及管理机构招引省外企业落户的,纳入基金返投统计范围,并支持各地给予奖励。(皖发〔2021〕9号,各市政府负责)
3. 调整优化制造强省资金使用方向,对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和工业互联网升级项目给予奖补支持。对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技改项目按设备购置额给予一定补助,对3年期(含)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给予贴息。(皖发〔2021〕9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4. 对新认定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创新发展试验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竞相发展,对质量、效益、动力指标获得全省单项冠军的基地,年度奖励资金提高10%。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融资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各分担50%,单个项目省级贴息金额最高5000万元。(皖发〔2021〕9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5. 对各地上报的符合用地条件的重大产业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用地报件,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快审快报快办。鼓励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并进行研发创新,根据相关规划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皖发〔2021〕9号,省自然资源厅、各市政府负责)
6. 增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发展动能。支持集聚区内难以在省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对集聚区申报“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技工大省相关补助资金的,补助比例在原有基础上上浮20%。(皖发〔2021〕9号,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