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徽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秘书处电话
0551-63462007
主题教育
二十大精神学习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起施行
来源: | 作者:转自:合肥市政府网 | 发布时间: 2023-12-10 | 14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附后)已经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条,重点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支持保护、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关于营造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优化企业开办机制。《条例》规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条件,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

       二是优化企业办理流程。《条例》规定,简化企业开办手续,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个工作日完成,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逐步实行同一登记机关企业注销与行政许可注销同步办理。

       三是保障平等获取公共资源。《条例》规定,应当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四是打破公共资源交易壁垒。《条例》规定,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管理,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信用等信息。

      (二)关于打造便民高效、宽进快办的政务环境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线上线下并行服务。

       二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办理”。《条例》规定,政务服务场所应当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

       三是推行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明确,建立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制度,并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应用作出了规定。

      (三)关于构建机制完善、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

       一是保障政策兑现。《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惠企政策兑现工作机制、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党建工作平台
12380网上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