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16.完善生物医药数据技术规范。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立足区块链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基于自主的区块链底层架构和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的分布式安全流动。强化电子病历数据质控管理,鼓励电子病历数据依法合规用于研发。
17.推进生物医药数据的交易和流通。推动在安徽省数据交易所设立生物医药专区,汇聚医药专利、试验测试等生物医药数据,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科研院所和保险机构等之间的数据开发利用合作机制。推动生物医药高价值数据汇聚共享,强化数据在药品研发、临床诊疗、健康管理等场景中的应用。培育认定10家以上省级生物医药大数据企业和3—5个大数据产业园。
(八)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18.支持药械研发创新。依托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既有政策渠道,加大对开展国内临床试验并实现产出的1类新药、完成早期临床试验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1类新药、进入国家和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通道的产品、新获药械注册批件(证)产品等的支持力度。省生命健康主题基金要加大对创新药械的投资力度。
19.完善各类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通过IPO、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基金。鼓励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培育耐心资本,研究建立国有基金被投项目长周期考评和容错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临床试验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定制化保险产品。
省卫生健康委(省生命健康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任务落实;牵头开展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会同有关单位对评价优秀的市、县予以政策支持;组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省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全方位政策支持机制、全链条要素保障机制、精准化基金赋能机制、动态化工作晾晒机制。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市县要强化政策供给,找准步法打法,合力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