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强化落实评估。建立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落实评估机制,省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通过“四不两直”实地调研、暗访以及第三方评估、季度考核评价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监测评估;省政府适时组织督促检查。(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专项督查和效果评估,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各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本政策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