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实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比例可提高至100%。(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引导在线旅游平台进一步下调旅游企业服务费标准,降低旅游企业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主体特点和资产特性,扩大信贷支持。建立中小微旅游企业融资需求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旅游相关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实施部分困难行业防疫支持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批零住餐和旅游等行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各地原则上给予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鼓励各地对批零住餐和旅游等行业企业购买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达到5万元的,按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可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开发一批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并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各市人民政府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五、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17.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既要“管得住”、又要“放得开”,及时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和优化防控措施,切实解决“简单化、一刀切”等问题,打通省内经济循环,畅通市域微循环,最大程度减小对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影响。对省外来(回)皖车辆,在保通保畅的前提下,坚持从严从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低风险地区要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批零住餐等行业正常营业,对景区景点实行预约、限流管理。各地不得对省内行程码带*号但健康码绿码的人员采取限行、隔离等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健康码赋码转码工作,不得采取随意批量赋码,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出行。(省疫防办牵头,各市人民政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