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探索制定行业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范。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信息共享、结果互认。
8.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进分级分类“信用+智慧”监管。探索将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环保、安全生产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监管,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9.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全流程智能监管。加强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效衔接。
10.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兑现工作机制,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情况梳理,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公共政策。探索建立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等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领域
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居全国前列,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开放自有数据,加快培育大数据企业,促进数据流通和开发利用。
2.加快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新增3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争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优化试点。
3.建立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评估、报告等制度,引导各地谋划建设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增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40家,争创2—3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4.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
5.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6.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以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为重点,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7.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一口受理”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解决机制。
8.推动落实《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