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特征的中小企业。专业化就是专注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精品化就是坚持品质至上,注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特色化就是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特色产品;创新化就是注重运用新技术,打造新业态,创立新模式。中小企业只有做专才能做精,只有做精才能做久做大做长,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不少困难,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解决,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扶持。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赴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和我省部分市、企业进行专题调研,牵头起草《方案》初稿。充分征求、合理吸纳各市和26个省有关单位意见,召开5场企业家座谈会,征求了61家企业以及省专精特新联盟、省半导体产业协会等商协会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送审稿)》,于省政府第16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总体考虑
《方案》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奋勇争先的总要求,着眼于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扩量增效,以“十四五”专精特新企业梯队“三个翻番”为总目标,以优质企业梯队建设为主抓手,在创新驱动、补链强链、数字赋能、要素集聚、环境优化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干货,概括为“三个体现”。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与2018年省政府出台的“专精特新意见”、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专精特新排头兵”意见充分衔接,延续了大部分涉企财政奖补。二是体现了政策的创新性。按照企业成长规律,明晰了专精特新梯度培育路径,构建“五企”培育体系,发挥政府引导支持、市场配置资源、平台服务企业等各方作用,充分激发涌现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三是体现了政策的系统集成性。在认真贯彻国家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工作部署以及近期出台的中小企业“1 2”政策同时,既学习借鉴浙江省、宁波市等地以及省内好的做法,又吸收了各有关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7个方面20条。
一是梯度化培育优质企业群体(第1-2条)。针对我省科创型企业不多、优质企业群体不强的问题,《方案》提出招引企业、项目、团队来皖创业,发挥各类创业创新竞赛平台作用,孵化催生一批创新型企业;实施“五企”培育工程,并给予相应奖补;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对迁入安徽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按同等待遇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