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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回国定居
来源: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1-09-21 | 8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华侨要求恢复已取消的户籍,回到原户籍注销地长期居住、生活或符合条件的华侨回国在非户口注销地长期居住、生活的,由拟定居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负责受理,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批。

办理链接:

https://www.ahzwfw.gov.cn/bog-search-web/pages/search-results.do?xzqh=340000000000&t=1632224575063&searchWord=%E4%BE%A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