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多层次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优化发行注册流程,鼓励有关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科技型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探索开发更多科创主题债券。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加大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折扣系数的政策支持。探索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支持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等领域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丰富资本市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产品制度体系
(五)完善资本市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持续优化绿色债券标准,统一募集资金用途、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研究完善评估认证标准。鼓励评级机构将环境信息指标纳入债券发行评级方法。落实交易所可持续信息披露规则,持续强化上市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的信息披露要求。研究加强可持续评级、鉴证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机制。主动参与制定国际可持续准则,推动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进一步提升准则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制定绿色股票标准,统一业务规则。推动完善绿色金融统计体系。
(六)丰富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及发行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进一步提升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注册便利度。推出更多绿色主题公募基金。鼓励绿色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发展。稳妥有序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期货研发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研发更多符合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绿色低碳期货期权品种。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打造绿色期货交易所。丰富绿色指数体系及其衍生品。持续深化绿色国际合作,推动绿色证券市场双向开放。
四、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
(七)完善资本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制度安排。深入推进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试点,支持“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加快建立北交所、新三板普惠金融服务统计评价体系,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市场机构将资源向普惠金融服务倾斜,加大中小微企业对接服务力度。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全“专精特新”专板综合服务,加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有机联系。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