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坚持问题导向,从营造社会氛围、提振发展信心、强化要素供给、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健康成长等方面提出38条举措,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五个着力”:
一是着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持续完善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发挥省“民声呼应”平台体系、“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与民营企业家季度座谈会”等沟通交流作用,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健全相关举报机制,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按规定评选表彰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发挥优秀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二是着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在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修订《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制定《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清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清单、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等“三个清单”。在招投标领域,清理歧视性规定和做法,明确提出除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额外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准入条件。在法治环境上,畅通申诉渠道,落实“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法院院长接访企业家”“企业家约见检察长”“警企恳谈会”工作制度;健全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开展联动执法,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鼓励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完善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三是着力强化民营企业要素保障。在加大金融、土地、能耗等要素供给方面,我们提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第一个70%,就是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其中政府性引导基金投向民营企业的占比70%左右;第二个70%,就是保障用地需求,统筹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70%左右;第三个70%,就是保障能耗需求,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的民间投资项目占全部项目比重达70%左右。在强化人才保障上,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研发飞地”,在省外(海外)全资设立的研发机构、省级备案认定的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人才,享受在皖人才相关政策。赋予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权,允许技术实力较强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单独或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