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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发布
来源:中国侨联 | 作者:aocea | 发布时间: 2025-12-29 | 11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鼓励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修订出台新版《鼓励目录》,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总的考虑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本次修订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商协会、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和各有关部门、地方的意见,并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

  •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

  • 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主要变化有:

  • 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

  • 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答记者问

问:请问本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本次修订总的考虑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外资决策部署,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中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2025年版《鼓励目录》延续了2022年版的结构,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于全国;二是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地区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海南省

2025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本次修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一是持续鼓励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新增核酸类药物的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的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和仪器制造,高速摄像机研发生产,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和相关计量、检测、监测设备的开发生产,船舶、深海用水下作业机器人设计研发制造,燃气发电机关键设备制造,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的开发制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