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令安徽民营经济人士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大家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犹如一颗“定心丸”,将进一步保护、规范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让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更足。
近日,《工商导报》就“民促法”出台先后专访我协会会长陈齐、副会长潘斌,并刊载访谈内容。

省总商会副会长、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 陈齐: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这次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科技创新”专章,既是对民营经济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战略地位的明确,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性突破。条文中明确支持民企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民企合作开展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这一举措打破了所有制的隐性壁垒,从源头解决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创新体系的准入难题;同时以法律引导民企发挥直面市场竞争和善于应用转化的显著优势,在科技领域形成与国企、科研院所的互补格局。
该法关于创新激励及要素支持等具体内容,对于企业特别是科技型民企将带来实实在在的经营利好,如:民企可牵头或参与“卡脖子”技术攻关,获得财政补贴和人才支持,而技术突破将催生新的发展机遇;数据、资金等各类市场要素保障得到强化,政府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支持和服务,有利于降本增效,进而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作为协会负责人,我将深耕主业、守正创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转化为行业、企业发展实效:用好法律红利,激活内生动力。坚持创新驱动,构建核心竞争力。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融入国家战略,拓宽发展空间。同时,推进政企协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法律规定,利用工商联、侨企会等渠道,积极反映意见建议和发展诉求,争取法律政策落地见效和各级政府关心支持,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总商会副会长、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 潘斌:以节能环保助力塑造产业新格局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而出台的首部法律。我认为,在当下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把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支持与保护写入法律,是提升确定性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国家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我们民企来说,不仅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利好,更是安心发展的依靠。
我关注到“平等”是该法的高频词汇,特别在第二章第十二条中提到的“国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这意味着未来民营经济组织的平等地位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破坏民营经济平等地位、违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将触犯国家法律,这对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将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
对于我们汽车零部件供应企业来说,平等地获取各类资源、要素和政策,不仅有利于我们在国内更好参与市场竞争及上下游合作,更有利于应对民企“走出去”所面临的挑战。譬如,在过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优质人才会因职业发展的稳定性、长期性而更倾向于进入体制内发展,这种体制差异导致民企在人才引进方面长期处于相对劣势。当前形势下,人才短缺问题所带来的挑战更加凸显。我相信随着新法的颁布实施,随着国家、全社会对民企发展的关注、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将为民企增添创新活力与发展力量。
在法治的保障下,环新集团将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以节能环保助力塑造产业新格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贡献“环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