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深刻认识到,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是共建“一带一路”最重要的力量源泉。我曾经讲过,古丝绸之路之所以名垂青史,靠的不是战马和长矛,而是驼队和善意;不是坚船和利炮,而是宝船和友谊。共建“一带一路”注重的是众人拾柴火焰高、互帮互助走得远,崇尚的是自己过得好、也让别人过得好,践行的是互联互通、互利互惠,谋求的是共同发展、合作共赢。不搞意识形态对立,不搞地缘政治博弈,也不搞集团政治对抗,反对单边制裁,反对经济胁迫,也反对“脱钩断链”。
10年的历程证明,共建“一带一路”站在了历史正确一边,符合时代进步的逻辑,走的是人间正道。我们要有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携手应对各种全球性风险和挑战,为子孙后代创造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2023年10月18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二十二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要主动对接、积极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要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
(2023年11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二十三
决定稿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
(2024年7月15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二十四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改革越深入,对开放的水平要求就越高;开放水平越高,对改革的促进作用就越大。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