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兴建“人才楼”“招贤馆”,积极为调入人才解决住房。设立人才服务处,对人才统一管理。对我县和国家有突出贡献者,配备助手、车辆,做到搬煤到屋、送粮到户,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各部门都要按照省委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为我县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和自学成才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七、成立人才技术开发公司,吸收人才,接受新产品、新技术;对科研人员和自学成才者正在业余研究的有前途的科研项目,若愿意给予本公司,而又被本县所采纳者,将尽力协助解决经费困难。对本县技术干部要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特长。
八、积极鼓励、扶持城乡团体和个人自筹资金和外地大、中专院校签订教学、代培合同,定向培养人才。教授、学者、工程师及有技术专长者应聘来县讲学,指导企业经营管理,车接车送,热情接待,并发津贴费。
九、实行人才流动。调入本县的科技人员来去自由。本人一旦感到自己的技术专长不能有效发挥时,可以申请调到所向往单位,县委、县政府不加阻拦,并给予提供出走方便。
1983年3月,几天之间,2000张一米多长、半米来宽的大布告贴到了正定各个生产队、学校、机关、工厂门口。布告上的大字十分显眼——“正定县招揽人才的九条规定”。
“出身不好也能被重用,贡献突出的给记功,家属还能‘农转非’,看这政策,县里是动真格了!”
“这一条一条的,可真实诚啊!”
一时间,街头巷尾热议声四起。
利润提成触及分配制度,人才流动关乎人事体制,细粮供应突破粮食政策,“农转非”涉及户籍管理……“人才九条”字里行间皆是破冰之举。
比如人事调动,当时政策是不允许各省市间自由流动的,工厂管理者、科技人员属于国家干部,不能自主选择供职单位。档案是每个干部职工所有的证明文件,如果非要走,不给档案,党籍、公职、工龄、工资在新单位接不上,户籍在异地落不了,口粮在粮店买不到,生活都成了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习书记大胆提出,凡是正定急需人才,派人员与原单位友好协商,以最大的诚意争取理解支持;本人决意到正定工作,原单位坚持不放,档案不给,县委、县政府责成组织人事部门重新建档接续关系。这一做法,突破了人才调动的瓶颈,确实是需要眼光和胆识的。”李乃毅回忆。
当时,包括习近平在内的所有干部、职工,都是吃60%的粗粮、40%的细粮,给引进的人才供应100%细粮,有的人不理解;在分配方面,干部职工每月工资几十元,技术人员的技术转让费却有几万元,有了利润还给提成,有的人难接受;用的人万一出点毛病怎么交代?请来了“外地和尚”,“本地和尚”不念经了怎么办?有的人有顾虑……